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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规名称:《山西国税局关于开展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公告》
法规文号: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
发文单位:山西省国家税务局
发布日期:2014-05-14
生效日期:2014-05-14
效力级别:规范性文件
阅读次数:28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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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简介:
经国务院批准,自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(以下简称营改增)试点。按照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4〕43号)精神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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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的效力是以它所引起的爱戴和尊重为转移的,而这种爱戴和尊重是以内心感到法律公正和合理为转移的。-- 罗伯斯庇尔 [法国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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